政府組織應設立司法改革專責機制,負責滾動式檢討司法相關議題

發表時間:2023-03-25 16:06
司改國是會議「第一組:保護被害人與弱勢者的司法」、「第二組:全民信賴、公正專業的司法」、「第三組:權責相符、高效率的司法」、「第四組:參與、透明、親近的司法」、「第五組:維護社會安全的司法」等五組議題,因尚未研議完畢的決議中,多誇部門事項,故應設立專責機制(如司改國是會議決議建立各政府部門間繼續對話的諮詢平台),以期各項決議的落實與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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