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23-05-04
散漫檢察官不敬業,終遭彈劾!+ 查看更多
散漫檢察官不敬業,終遭彈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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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2023-07-07 11:26
案件概要
前宜蘭地檢署檢察官《吳志成》在地方是出了「名」的檢察官。除了法律見解奇特外,吳志成以「不開庭、不調查、不進行認罪協商」為其特色,還常常找不到人,造成法院、檢方、警方不少困擾。案件只要到他手上,真的只能自求多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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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的現況
吳志成大概自知難逃懲戒,已經在2022年自行申請退休;據聞,目前在民間執行律師業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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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盟小短評
檢察官掌握刑事案件的偵查、起訴權限,又有龐大的國家資源為支撐。如人民遇有檢察官濫用職權,將是對人權是莫大的侵害!
本案顯示我國現行制度缺乏有效的汰除機制,更讓惡質檢察官肆無忌憚的違法辦案。聯盟認為唯有建立完善的汰除機制,檢察官將更能遵守偵辦案件的正當程序,也才能提升司法效能、保障人權,並促進人民對司法的信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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