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距離很有問題,高低都是壓力--「從憲法及比較法的角度探討偵查庭的存廢」座談會心得文

發表時間:2023-03-29 11:50
台灣公民人權聯盟在上禮拜六3/25舉辦了距離很有問題,高低都是壓力--「從憲法及比較法的角度探討偵查庭的存廢」座談會,會後有許多觀眾朋友投稿心得以及發問,台灣公民人權聯盟也請教授回應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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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同學心得回饋:

非常感謝台灣公民人權聯盟舉辦今天的活動,讓我們能夠深入淺出的了解台灣檢察制度的問題,尤其是關於偵查庭正當性的部分。

雖然聽完上下場的講座之後,我也認為偵查庭制度不論是在權力分立、訴訟權的保障等面向上都有極大的疑慮,也覺得整體檢察制度的變更需要思想的翻轉,而形式上的改變是一個很重要的起頭。

不過我覺得在推動相關改革的時候,個人很有興趣,也是上半場有參與者發問表示的是,程序正義與實體正義的關係與衝突。

上半場的三位老師有提到說,前者的追求其實不一定影響後者,甚至是有助於後者,當然這樣的論述也非常重要。不過在某些情況當兩者是明顯衝突的時候,在法學上該如何取捨,又如何正當化那樣的選擇,是我自己最有興趣的地方。

再次感謝聯盟舉辦這場活動,讓我對於台灣的刑事訴訟體制有更多的思考。身為法律初學者,如果對於相關內容的理解有誤還請見諒。

有一個問題未能即時詢問。
聽完下半場王教授的演講,似乎美國的檢察官在起訴前是幾乎沒有強制力可以搜查的。想請問這樣的制度是否會造成美國檢察官起訴後的定罪率較其他國家低呢?

如果會的話,請問美國法界以及社會大眾又是怎麼看這樣一個情況?

王緯華教授回應如下:

美國的定罪率在世界上也是相當高的,所以不存在這種問題。其實不是沒有強制搜查權力,而是權力被分散了。
警方初步偵查、檢方訴訟 + 訴訟所需的更近偵查,由院方裁定是否賦予任一方強制權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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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同學的心得回饋:

過去自己深深相信在這個國家擁有權力的人會忠誠的保護人民,所以從來沒有質疑過國家,更遑論質疑司法。今天聽了許多位專家學者的演說,知道了偵查庭的由來及功能,原來我們可以不需要偵查庭。要讓握有權力的人放下權力很困難,因此改變這個制度並不容易,如同謝煜偉教授所言需要由下而上的改變,現在自己也能將今天所學的知識和身邊的朋友分享,期待在將來人民和檢察官是平等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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